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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在余杭区召开 |
加入时间:2020-05-09 来源:浙报融媒体 作者:孙明姝 周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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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在余杭区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提质增效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蒋珍贵主持,副省长陈奕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杭州市领导张振丰、缪承潮,余杭区领导陈如根、楼秀华等参加。
会议指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是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应对疫情,稳经济保增长扩投资的迫切需要,是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治理行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
会议强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全面推进。
一要着力推进处理能力提升。各地要对照“十四五”发展需求和当前扩大投资的工作要求,优化项目清单和项目实施时序,抓好项目落地实施。根据我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1年,全省将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7座,新增处理能力300万吨/日以上,其中今年新增能力100万吨/日以上。
二要着力推进收集效能提升。各地要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科学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系统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力争到2021年,全省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基本消除收集设施空白区。
三要着力推进设施标准提升。对新建设施,要大力推广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原则上,经济发达、用地紧张的市县,2020年6月30日后立项建设的5万吨/日(含)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优先采取地埋式建设模式。对已建设施,要结合再生水利用工作,加快推进清洁排放改造,力争2022年前全部改造到位。
四要着力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各地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规范设施运营管理,提高设施运维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会议强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落实要素保障、加快建设审批,做好技术服务、强化示范引领,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余杭区临平净水厂。各设区市、有关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设区市排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排水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余杭区临平净水厂是我省建成的第一个大规模全地埋式地下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74.2亩,设计处理规模20万吨/日,设计出水为一级A标准,实际出水优于一级A标准并已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清洁排放标准)。全区现有5座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氧化沟+二沉池+生物滤池工艺,污水处理能力合计40万吨/日,有在建污水处理厂项目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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